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诗园地

环境案件立案难有望缓解下月起有案必立

2020-04-26 01:03:30
环境案件立案难有望缓解 下月起有案必立 案件 环境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印发《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将于5月1日起实施,环境案件,尤其是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立案难的问题有望得到进一步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本日印发《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改革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意见》将于5月1日起实施。之前的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这1《意见》。

《意见》指出,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方便当事人诉讼。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人民法院必须依法受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法院受理案件。

《意见》规定,登记立案针对的是人民法院的初始案件,对上诉、申请再审和申述,不适用登记立案。

根据《意见》,人民法院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一概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不是立案。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没法判定的,先行立案。不符合情势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决。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或申请复议。

《意见》强调,法院要自觉接受人大、检察机关、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反映和投诉的问题,及时回应。对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 年底不立案 、干扰依法立案等违法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从制度上、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 立案难 问题。

声明:本媒体部份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联系删除。口腔溃疡应该吃什么药好呢
宝宝咳嗽有痰如何食疗
国外心梗治疗方法
民族匠心产品第一名
静心口服液与安神补脑液区别
推荐阅读
图文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