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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媒体上又见周林已是十年之后

2019-03-18 09:25:19

每个人的生命中总有那么几个重要的节点。对于周林来说,有两个日子或许是极其难忘的:一是2006年3月28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从而消失于公众视野,仅留下“原深圳发展银行(以下简称深发展)董事长、党委书记”的模糊背影;二是2017年11月24日,在辽宁振兴银行的开业签约仪式上,周林再次站在聚光灯下,头顶董事长光环重返银行业。

与十年前落寞离场不同,此刻的周林,除了在鲜花和拥簇中重展旧业外,还多了一重身份——辽宁振兴银行的发起人。在这家注册资本为20亿元的民营银行中,这位曾经的职业经理人以旗下公司一举出资4.455亿元,间接持有该行22.275%股份,在66岁这一年,以资本大亨之姿再闯金融江湖。

曾因“15亿问题贷款”案遭刑拘2004年12月,周林从深发展董事长之位上悄然离任;2006年1月,周林被免去最后职务——深发展党委书记;2006年3月28日,周林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涉嫌违法放贷。

在深发展,周林一度是一名掌舵者,并于这艘金融大船中留下了深深的印记。

资料显示,周林出生于1951年,毕业于南京航空学院及清华大学,1983年至1997年间,曾历任国务院经济技术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处长、处级助研、副局长;深圳市体改委副主任、党组成员;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1997年7月21日,周林被深发展董事会聘任为行长,而后经股东大会增补为董事。2003年9月29日起正式担任深发展董事长。为人熟知的是,周林在任时,促成了美国新桥资本与深发展的联姻,2004年5月与深发展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后,新桥资本入主深发展,成为该行第一大股东。这也是国内首起外资并购国内商业银行事件,至今作为经典案例被业内反复提及和研究。

如果没有“15亿问题贷款”案,周林的职业生涯或是另一番光景。

公开信息显示,在并购案达成之际,2004年12月,周林却从深默默守护你发展董事长之位上悄然离任。深发展2006年1月10日发布公告称,2003年8月,深发展向中财国企投资有限公司、首创络有限公司及其系列企业发放了共计15亿元贷款。贷款发放后,大部分资金被挪用于北京东直门交通枢纽项目,项目权益人北京东华广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置业)为该15亿元贷款提供了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鉴于东华置业将其享有的东直门项目权益在未获合理对价的前提下转让给北京城建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东华),深发展于2005年11月7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撤销东华置业向城建东华转让东直门项目土地使用权的资格的行为。同时,深发展将该系列贷款作为次级类贷款,截至2005年第三季度末计提了4亿元的损失准备。

据《财经》报道,2006年3月28日,周林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涉嫌违法放贷。同案被拘另有三人,均来自深发展。深发展一位高层对《财经》承认,被拘四人所涉嫌的违法放贷,正是上述的15亿元贷款。而在此前的2006年1月,周林已被免去最后职务——深发展党委书记。

《财经》还报道称:“据知情人士透露,该笔贷款发放过程中存在着颇多瑕疵。深发展采取了转授信方式,将同笔贷款分拆贷给相关公司,意在回避政策限制;提供担保的银基公司对这笔贷款提供担保亦超出上限。”“对于该笔贷款,深发展不同层级人员曾多次出具风险提示意见,对借款人的承债能力、担保人担保能力以及贷款项目本身均提出质疑。但是这笔贷款最终还是顺利通过了审批。”

2008年5月15日,深发展再发公告表示,深发展与北京北大青鸟有限公司、东华置业以及城建东华就人民币15亿元问题贷款一案达成和解协议,城建东华将向深发展支付10亿元。按照和解协议履行,意味着深发展这笔史上最大不良贷款的实际损失为5亿元。而对周林来说,在该案中的后续结果如何,坊间鲜再有消息。

周林的任职资格当年的“刑事拘留”是否影响周林在金融业的任职资格?律师告诉,刑事拘留并不代表说可以认定犯罪,只要最后认定无罪,对后面的任职资格就不会产生影响。

在媒体上又见周林,已是十年之后。

2016年12月19日,辽宁振兴银行正式获批筹建,银行类别为民营银行。据辽宁振兴银行筹备工作组介绍,原深圳发展银行行长、董事长周林现任筹备工作组组长,拟出任辽宁振兴银行董事长。

2017年10月9日,辽宁振兴银行获批开业,周林作为该行董事、董事长的任职资格也经核准。至此,他的工作和生活似乎已远离了多年前的那场风暴,重新回到正常轨道。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良好的品行、声誉;良好的经济、金融从业记录等,均是金融机构拟任、现任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基本条件。此外,第九条还规定,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犯罪记录的、对曾任职机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或直接领导,情节严重的,均不符合上述任职资格基本条件。

那么,当年的“15亿问题贷款”案是否曾影响过周林在金融业的任职资格?此案后续结果如何?在查阅相关资料无果的情况下,于6月20日向辽宁振兴银行方面发去采访请求,并在后续多次致电沟通,但截至发稿时,该行仍未回复这些问题。

就“刑事拘留”的性质和可能带来的影响,采访了专业人士。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告诉,刑事拘留可以视为一种侦察手段,是一种预防犯罪嫌疑人逃跑的临时性限制措施,并不代表说可以认定犯罪。“一般的刑事案件会经历公安、检察院、法院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结束和认定无罪的可能,只要最后认定无罪,对后面的任职资格就不会产生影响。”

2006年4月初,也就是周林被刑拘后不久,媒体发布了一篇关于深发展举办2005年年报发布会的报道。会上,提问深发展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法兰克·纽曼,“周林等人因不良贷款而被捕,暴露出的是深发展领导的个人问题,还是银行的管理制度出现了问题?”纽曼回应称,深发展不良贷款的产生主要是信贷决策极度分散化管理造成的。此前,很多贷款是由分行自主决定,而非由审批集中的专业团队作出。

现金出资4.455亿来自何处假设周林每年都拿到高管薪酬的最高值,那么从1998年到2003年,合计从深发展取得薪酬231.11万元,但与本次出资额4.455亿元相比,也仅仅是个零头。

中商产业研究院执行院长杨云对介绍,虽然商业银行的设立已向民间资本开放,但监管层对民营银行股东资质审核仍保持着高门槛,“民营银行的股东必须是法人企业,而且对行业、资金实力、经营状况、公司治理等方面有着严格的考核,这也是在筹建民营银行过程中最重要也是最难过关的部分。”

据银监会《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投资入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民营企业应满足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表现,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财务状况、资产状况良好,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总资产30%以上,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净资产50%等条件。

“这是一个硬性条件,如果达不到,就没法获得投资入股资格。”杨云告诉。

辽宁振兴银行发起人有五名:上市公司荣盛发展的全资子公司以30%的持股比例位列第一大股东;另外四家分别是沈阳天新浩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启源工业泵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启源)、沈阳智通融络科技有限公司、沈阳金联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分别持股28%、22.5%、9.75%、9.75%。

按照持股比例和出资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为20亿元的辽宁振兴银行,这些发起人将以自有资金实缴出资1.95亿元~6亿元不等。

其中,三股东沈阳启源是周林直接和间接持股合计达99%的公司。凭着对沈阳启源的绝对控股权,周林持股辽宁振兴银行高达22.275%的股份。这意味,在这次投资中,周林一人的出资额高达4.455亿元。

启信宝显示,沈阳启源成立于2004年3月,原股东是沈阳启源工业泵制造有限公司。2015年3月,周林携其旗下的北京兴金旺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从前者手中接过该公司股权,并出任执行经理兼经理。数月后又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279万元变更为9亿元。

2017年12月,在“工业泵研究、开发、调试、技术咨询”的基础上,沈阳启源的经营范围还增才是最珍贵的加了“票务代理;金银制品、装帧流通人民币、纪念币、酒类、化妆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床上用品、医疗器械、初级农产品、食品销售;房产经纪与代理;汽车租赁;旅游、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等内容。

从周林的财力看,他早已不是当年作为职业经理人的水平,现在拥有一掷千金的实力,单一项目投资4.455亿元,已然金融大亨是也。

但这笔投资巨款从何而来,却不得而知,从其从业经历看,自1993年起,周林便进入银行业高层,在广东发展银行任职董事、深圳分行行长约4年。1997年进入深发展后,又在行长、董事、副董事长、董事长等要职工作近8年。银行业高管,收入自然不菲,据深发展过往年报披露的高管薪酬数据,算了这样一笔账:

1997年,周林46岁,任董事、行长,年度报酬未披露;

1998年,周林47岁,任副董事长、行长,个人年度报酬24.11万元;

1999年,周林48岁,任副董事长、行长,公司高管最高年度报酬26万元;

2000年,周林49岁,任副董事长、行长,公司高管最高年度报酬30万元;

2001年,周林50岁,任副董事长、行长,公司高管最高年度报酬30万元;

2002年,周林51岁,任副董事长、行长,公司高管最高年度报酬51万元;

2003年,周林52岁,任董事长,公司高管最高年度报酬70万元;

2004年,周林53岁,任董事长,年报中没有周林相关信息(周林于2004年12月离任深发展董事长)。

合并计算,假设周林每年都拿到高管薪酬的最高值,那么从1998年到2003年,合计从深发展取得薪酬231.11万元。

这在当年已经是笔巨款,但这笔资金,与本次出资额4.455亿元相比,也仅仅是个零头,显然不可能是靠深发展的薪酬来入股的,那么53岁的周林离开深发展后,到底经历了什么?如何实现从职业经理人到金融大亨的华丽变身?这4.455亿元的巨资,又是从何而来?周林的身后留下了巨大的谜团。

截至发稿时,带着问题的,仍未能获得辽宁振兴银行的回应。

辽宁振兴银行正副董事长、行长皆为深发展旧部 7个自然人集中持有近70%股权沈阳,旧称奉天,这座有着历史感的东北城市中,藏身了不少近百年前的老银行旧址,一座座欧式建筑不但凝固着独特的年代美感,还彰显着这座城市昔日金融业的繁荣。

位于沈河区北站路61号的CBD核心地段,有一座6A级写字楼——沈阳财富中心A座。这栋被玻璃幕墙环绕、富含现代气息的超高商务建筑中,汇集了诸如渣打银行等众多金融机构。2017年11月24日,沈阳财富中心A座首层,一家取名“辽宁振兴”的民营银行在此开张。

表面上,这不过是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又一实践,迄今为止,全国已有17家民营银行开业,且各具特色。但若进一步探寻,就可以发现,这家银行有些与众不同,虽地处北方,却发散出一股浓郁的南方气质——

翻开辽宁振兴银行高管的履历,董事长、副董事长、行长乃至副行长皆有在“深圳发展银行”(以下简称“深发展”)的多年任职经历;

再看股权结构,设计可谓精妙,超过50%的股权被三股东和二股东持有,从股权关系上看,前者受周林绝对控制;从管理和经营层面看,沈光朗掌控着后者,周林和沈光朗均曾任职深发展,目前为辽宁振兴银行的正副董事长。

此外,股权穿透之后,近七成的股权被7个自然人持有,一家银行的股权如此集中于少数个人,不禁让人惊叹!

5名核心成员4人皆为深发展旧部翻阅辽宁振兴银行5名核心成员的履历,发现,周林、沈光朗、喻菁华以及刘玫林四人的职业生涯中,不约而同地闪现着同一家银行的身影,名为“深发展”。

2016年12月19日,经当时的银监会批复,辽宁振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振兴银行”)开始正式筹建,并于2017年11月24日正式开业,成为东北地区第二家民营银行、辽宁首家民营银行。

在准予开业的批复中,辽宁银监局核准了辽宁振兴银行5名核心成员的任职资格:周林任董事长,沈光朗任副董事长;喻菁华任行长,刘玫林、王传正任副行长;刘玫林任董事会秘书。此外,还核准了周林、沈光朗、陈伟、陈佳伟、耿凡超、喻菁华、刘玫林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刘铁民、刘志远、王新宇、周俊祥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通常,这是一份每家银行董监高上任前都需要拿到的任职批复,既常规又平淡。但是细细翻阅这些高管的履历,发现,周林、沈光朗、喻菁华以及刘玫林四人的职业生涯中,不约而同地闪现着同一家银行的身影,名为“深发展”。

从公开资料一一来看。

董事长周林,毕业于南京航空学院及清华大学,曾任深圳市体改委副主任;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行长。1997年7月,被深发展董事会聘任为行长,而后经股东大会增补为董事。2003年9月正式担任深发展董事长,2004年12月离任。

副董事长沈光朗,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博士,32岁时就因业务能力突出升任深发展总行离岸业务部总经理,曾在深发展新桥时代负责起草洋行长韦杰夫主导的“One Bank”计划。

行长喻菁华,迄今已有30年银行业从业经验,本科及研究生均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金融系,历任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稽核部总经理、深发展计划财会部副总经理、深发展上海分行副行长。2012年8月,出任上海闵行上银村镇银行行长,带领该行在农业占比较小的上海地区主攻科技金融专业特色,创下上海市金融服务多个第一。

副行长兼董事会秘书刘玫林,也曾有深发展机构部总经理的任职经历。

由上可见,5名核心成员中,至少有4人曾在深发展担任要职,如今分别在辽宁振兴银行正副董事长、正副行长、董秘等关键岗位上运筹帷幄,并且同时任职公司董事,这在现有的民营银行中显得相当特立独行。

回首深发展,6年前,这家曾在我国银行业和资本市场举足轻重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在一次资产重组中告别江湖。2012年6月,深发展完成吸收合并平安银行的所有法律手续,随后更名为“平安银行”。保留下证券代码“000001”后,深发展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众所周知,深发展是中国第一家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商业银行,作为金融改革的典型样本,其发展历程创造了太多故事,也对我国现代银行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其中一个重要影响便体现在人才资源上。当年频繁人事变动下,不少从深发展离职的管理人员各自转战到了以城商行为代表的其他银行,以致坊间甚至出现了“深发展是中小银行行长供应基地”之说。

期间甚至发生过引人注目的高管集体跳槽事件。2012年,原深发展上海分行行长仇卫平、分管对公业务的副行长华向阳、公司银行部总经理甘骏、主管票据与资金拆借业务的金融同业部总经理李子超与贸易融资部总经理戎波,齐齐离开深发展上海分行,前往刚完成改制的宁波通商银行。

但需要注意的是,当时正处于平安银行整合深发展期间,在此背景下,集体跳槽的原因多有理念不合的意味。而如今,深发展“离别”多年后,境况不同的数位原深发展旧部集结至一家刚呱呱坠地的全新民营银行,且总部位于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环境、市场结构均与故地深圳大相径庭,这不由令人心生好奇:从改革开放潮头走出的一众金融精英,为何会集体北上到一老工业基地上开荒拓土?

董事长周林持股超过22%凭着对沈阳启源的绝对控股权,周林持有辽宁振兴银行高达22.

275%的股份;而从穿透后的持股排名来看,前6位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竟高达67.825%。

曾执掌过深发展、出生于黑龙江哈尔滨的周林,或许是吹响这次“创业”集结号的那个人。

公开信息显示,辽宁振兴银行从筹备步入开业,周林的身份也从筹备组组长晋升为董事长。而且,周林还在该行占有相当高的股份。

具体来看,辽宁振兴银行发起人有五名:上市公司荣盛发展的全资子公司以30%持股位列第一大股东;另外四家分别是沈阳天新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新浩”)、沈阳启源工业泵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启源”)、沈阳智通融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通融”)、沈阳金联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联邦”),分别持股28%、22.5%、9.75%、9.75%。

其中,三股东沈阳启源是周林直接和间接持股合计达99%的公司。启信宝显示,周林以及北京兴金旺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兴金”)分别持有沈阳启源90%、10%股权。与此同时,周林还拥有北京兴金90%的股权,剩下的10%则在一位名叫吴丽丽的股东手中。就这样,凭着对沈阳启源的绝对控股权,周林持有辽宁振兴银行高达22.275%的股份。

持股28%的二股东天新浩背后则有3名自然人。同样是启信宝显示,天新浩由深圳市新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浩”)100%控股。深圳新浩的股东有三:罗益洪(51%)、陈荣珠(39%)、郭惠(10%)。由此计算,这三位自然人分别间接持有辽宁振兴银行股权14.28%、10.92%、2.8%。

另外,自然人何志涛、陈书智通过对四股东智通融各自持股80%、20%,从而分别间接持有辽宁振兴银行7.8%、1.95%股权;自然人高源通过对五股东金联邦的母公司北京超安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100%持股,也间接持有辽宁振兴银行9.75%股权。

至此,辽宁振兴银行第二至第五位发起人背后的底层自然人股东均已浮出水面。不难发现,除第一大股东荣盛中天这家上市系公司持股30%外,该行另外的70%股权实际最终为8位自然人所拥有。其中,来自沈阳启源的周林持股比例最高,达到了22.275%;接下来是天新浩的罗益洪、陈荣珠,各自持股14.28%、10.92%;金联邦的高源、智通融的何志涛紧随其后,分别为9.75%、7.8%;最后则是来自天新浩的郭惠、智通融的陈书智、沈阳启源的吴丽丽,分别为2.8%、1.95%、0.225%,持股比例较低。

从穿透后的持股排名可以看到,前7位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竟高达69.775%。在银行业内,这种股份集中于少数自然人的股权架构模式非常罕见。股份制银行股东户数动辄十多万,各地的城商行和农商行少说也是成千上万股东,穿透之后股东数更是成倍增加。

中商产业研究院执行院长杨云对《每日经济》表示,在民营银行发起人数量上,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上下限,但是一般至少要达到四五家法人。因为在实际审核中,单个股东的持股比例不能超过30%,如果股东数量太少,就无法保证股权合理分布。

但是在股权分布符合监管的情况下,数位自然人拥有一家银行的大半股权,这种情况是否会存在潜在的治理风险呢?一位资深投行人士认为,这种情况下,有三个问题需要格外注意,一是应该向监管部门进行如实陈述和充分信息披露,尤其是要说明股东间的关联关系,是不是一致行动人;二是银行的注册资本是实缴,股权结构底层的这些自然人应具备出资能力,要有合法的资金来源;三是银行业务与股东的关联交易,占比多少,是否公允定价,有没有利益输送。“如果这三个问题不解决好,银行容易成为股东的提款机。而银行因为向社会广泛吸纳资金,具有很强的外部性,一旦出现少数内部人控制,容易引发金融风险,所以需要建立分权监督制约的法人治理结构,人是靠不住的,制度才值得信赖。”上述投行人士如是表示。

副董事长沈光朗的另外身份副董事长沈光朗虽然明面上不持有该行股权,但却在第二大股东天新浩中担任要职。资料显示,沈光朗是天新浩法定代表人,同时还任执行董事兼经理。

于荣盛发展而言,辽宁振兴银行是其继房地产基金、创投、保险等一系列金融领域投资后,又大手笔开拓的新领域。其旗下子公司荣盛中天以第一大股东身份参与辽宁振兴银行的设立,出资6亿元,占股30%。

可是,对这笔投资机会寄予厚望的荣盛发展,在这家民营银行中究竟掌握多少话语权呢?

如上所述,辽宁振兴银行董事长周林是拥有该行股份最多的单一自然人股东,穿透后持股该行22.275%股权。

另外,注意到,同样出身于深发展的副董事长沈光朗,虽然明面上不持有股权,但却在第二大股东天新浩中担任要职。工商信息显示,沈光朗是天新浩的法定代表人,同时还任执行董事兼经理一职。

那么,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兼经理,对于一家公司而言重要性几何呢?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向介绍,按照《公司法》,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在没有设立董事会的公司里,执行董事拥有日常管理的最高权限。

“股东更多扮演的是投资者角色,而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战略,取决于执行董事的个人能力。”王智斌律师表示,在决策权方面,股东会和执行董事之间会进行划分,通常采用的基本原则是,日常经营性的事项由执行董事来负责,重大的非日常性的事项则由股东会来表决,至于具体怎么划分,需要看公司章程里面的约定。

一位华北地区律所的律师对表示,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代表法人来行使职权,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对内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权力和可谓重大。至于执行董事,类似于公司一把手角色,执行股东会决策,对股东会负责。但在具体操作中,对于公司日常经营,股东通常只是给出一些原则性的指导意见,所以执行董事常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值得注意的是,辽宁振兴银行三股东沈阳启源和二股东天新浩合计持股辽宁振兴银行50.5%,恰好超过该行股份总数量的一半。从股权关系上看,前者受周林绝对控制;从管理和经营层面看,沈光朗却掌控着后者。

注意到,就民营银行股权结构问题,业内此前多有关注和探讨。如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曾在《民营银行应优化公司治理机制》一文中指出,对银行而言,过度集中型和过度分散型的股权结构,都有其缺陷。股权适度集中,即股权较为集中但集中程度又不太高,并且又有若干个可以相互制衡的大股东,这种股权结构是最有效率的。民营银行应朝着“最有效率”的股权结构努力。同时,坚持严格的标准,引入更多优质民企和其他社会力量,防止因相对集中的股权结构带来的“内部人控制”问题。

针对公司股权架构、高管团队配置等一系列问题,《每日经济》于6月20日联系辽宁振兴银行相关工作人员,并发送了相关采访请求,但对方谢绝了的采访。截至发稿时,对方仍未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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